关于公布2024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发布:2024-05-23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职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完成了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年检工作。2024年,全省通过年检具有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196所(附件1);通过备案的初中起点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项目722个,由60所高校承担(见附件2、3)。现就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1.公布的2024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结果适用于2024年秋季招生,未列入名单的学校或教育机构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如擅自招生,属于违规招生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管部门将取消招生资格,撤销涉事专业,所招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享受国家中职学生资助和免学费政策。
2.2024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由省教育厅公开发布,技工院校招生名单由省人社厅发布。各设区市应建立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一体化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将相关名单在门户网站和当地媒体上予以公开,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方便学生和家长做出合理选择,保障学生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的权利。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新设未满3年或处于整改期的学校,严格控制招生规模。
3.根据《江西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的录取工作按照权限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实施。普通中专及其长学制项目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市、县属职业高中(中专)长学制项目录取工作由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按照考生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4.各相关学校要统筹各方资源,建立健全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统筹谋划中高职阶段教育教学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项目招生计划另行公布,录取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5.各设区市要以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专项核查和中职学校分级评价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持续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附件:1.2024年具有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名单
2.2024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项目汇总表(3 2衔接培养)
3.2024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项目汇总表(5年一贯制培养)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5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编辑:万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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